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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安全生産責任險全面實施
2022-04-01
本網訊(記者 何珂)近日,省住房和(hé / huò)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安徽銀保監局聯合印發通知,全省所有新建、擴建、改建的(de)房屋建築和(hé / huò)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dào)交通工程)項目均需購買建築施工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hé / huò)事故預防功能,保障建築施工行業企業及相關人(rén)員的(de)權益。
建築施工安責險是(shì)保險機構對投保的(de)建築施工項目發生生産安全事故造成的(de)人(rén)員傷亡和(hé / huò)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yǐ)賠償,并且爲(wéi / wèi)投保項目的(de)生産經營單位提供生産安全事故預防服務的(de)保險。我省明确工程項目開工之(zhī)前,施工總承包企業與保險機構就(jiù)該項目簽訂建築施工安責險保險合同,并一(yī / yì /yí)次性支付合同約定的(de)保險費,保險機構在(zài)收到(dào)全額保險費後應出(chū)具相應保單。保險機構應當建立保險條款、責任限額、費率規則、事故預防、理賠流程等統一(yī / yì /yí)的(de)承保模式。已開工的(de)工程項目可按照剩餘工程量與保險機構簽訂建築施工安責險保險合同。在(zài)保費支付方面,明确以(yǐ)工程項目爲(wéi / wèi)單位參保,由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投保,保險費計算基數爲(wéi / wèi)工程項目合同造價。建築施工安責險保險費用應單獨列支,專款專用。
我省還明确對保險機構弄虛作假,預防費用投入不(bù)足、未履行事故預防責任、委托不(bù)合法或不(bù)具備相應的(de)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能力的(de)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事故預防工作的(de),将嚴肅查處、責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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