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2736856x/2024-00008 |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3-29 11:37:08 |
名称: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报送《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上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上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呈上,请审阅。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上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根据《宝鸡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宝市事监办字﹝2024﹞1号)及我局《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现就开展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上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和内容
本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由市应急管理局发起并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检查。
(一)抽查对象:全市工矿商贸企业。
(二)抽查内容:公示信息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许可、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事项检查。
四、抽查程序
(一)随机匹配。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依托“宝鸡市监管一网云平台”,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全市登记的生产经营许可企业,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匹配执法人员。“双随机”过程要拍摄影音资料,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资料准备。执法检查人员通过云平台了解和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按照“一企一表”的方式,分别打印《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表》和各部门检查事项专项检查表。
(三)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放《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告知书》,告知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通知的,不得向企业透露情况。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等相应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录于《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表》中,并按照规定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查处。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联合抽查检查表》中签字盖章。
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 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采取“启动会 现场执法检查 总结会”的执法程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核对信息等方式,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四)形成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讨论确认《联合抽查检查表》和各专项检查表的相关检查结果,其中各专项检查表由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签字确认,《联合抽查检查表》由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由牵头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五)结果审核与公示。检查组成员在检查结果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宝鸡市监管一网通云平台”,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归集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抽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抽查结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发起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联合抽查的做法,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附:1.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表
2.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结果表
3.企业登记事项检查表
4.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检查通知书
5.企业提供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