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2736856x/2023-00014 |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4-25 15:18:05 |
名称: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宝市应急发〔2023〕83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省应急管理厅转发了应急部办公厅2023年2月20日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指南》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深入组织学习《指南》。要深刻认识到《指南》)对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南》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内容要素,规范了编制格式,是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的基本依据。市上将组织一期专题培训。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指南》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提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指南》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操作,提升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讲座、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水平和编制能力。
二、严格规范落实《指南》。各单位要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各项工作,不断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活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培育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优秀案例,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质量水平,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确保《指南》的指导作用贯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全过程。
三、重视《指南》基础支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编制的基础支撑,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责任严肃、意义重大。各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程序合法、证据链条固定完整、结论定性事实清楚、责任认定证据充分、处罚追责适用依据正确,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还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附件:1.
2.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