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2736856x/2023-00018 |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5-25 14:11:08 |
名称: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宋元明副部长在4月30日全国调度会上关于工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相关要求,结合省应急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工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深刻汲取国内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聚焦电气焊作业、外包外租作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等重点环节领域,着力推进我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贯彻落实《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职,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内容
1.工贸企业是否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就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有效整改;
2.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业前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执行电气焊作业相关标准,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4.电气焊作业时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用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
6.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7.外包外租作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专门明确,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情况;
8.企业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
9.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26日结束。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应局要迅速抽调执法人员、专家组成执法检查小分队,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动火作业较多的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区局要将相关检查事项列入五月份的检查和暗查暗访内容,切实保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运行平稳。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严格依法立案处罚,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实施“一案双罚”。市局将就各县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二)强化联合执法。各县区局可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对需要本级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研究解决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各县区局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要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及时总结执法检查情况,将执法检查活动总结于5月26日前报市局工矿科。
联系人:马平
联系电话:3260511 13759791900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